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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三次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通知

来源:太阳成集团tyc234cc  发布时间:2019-03-04  作者:  创建部门:太阳成集团tyc234cc

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三次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通知

2017级、2018级各班团支部,研究生团支部:

根据《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138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意见》(农林大党组字[2010]2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把优秀的团员吸收到党组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1.2018级每班推荐6名,2017级每班推荐3名;

2.2017级创新班推荐3名(名额不足,宁缺毋滥);

3.研究生团支部按需推荐。

二、推荐时间及程序:

1. 201934--201937日,各班级团支部委员会对提交入党申请书同学的政治表现、思想素质、业务学习、参加社会工作以及平时的表现情况进行认真考察,召集支部全体团员对入党申请人进行民主测评,在此基础上,召开支部会议。在会议上,入党申请人上台发言,向支部全体团员介绍递交申请以来自己在政治表现、思想素质、业务学习、参加社会工作以及平时的表现情况,全员发言结束后,支部内集体讨论确定“推优”对象的推荐名单,填写《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138推优对象审核表》,报送学院团总支审批。

2. 201938--2019310日,学院团总支召集主席团成员及组织部负责人进行审定,拿出意见于3月10日上报学院团委。

3. 2019311日,学院团委反馈“推优”名单给各年级辅导员进行审核确定后,在审批“推优”对象之前,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在院公告栏内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所在年级班级、姓名、性别、出生年月、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间、奖惩情况、上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以及承担的工作情况等。公示期间无重大异议,学院团委将集体研究,以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则确认为“推优”对象。

4.公司团委确认“推优”对象后一周之内,将《推优审批通知单》分别送交所属团支部、党支部。

三、推优条件

1.思想上进,认真学习党的各种理论知识,并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必须是团员并已提交过入党申请书,提交入党申请书时必须年满18周岁。

3.2017级、20182018-2019学年上学期智育成绩分在专业30%以内且无补考;2017级创新班2018-2019学年上学期智育成绩分在专业50%以内且无补考。

4.在校、院现任或曾任员工干部(不包含协会)。

5.工作积极参与,认真负责,能为集体做出较大贡献。

6.纪律严明,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处分,被处分过的同学一年后才可以被推荐。

7.作风正派,能在宿舍、班级、年级起表率作用。

8.人际关系优良,与人为善,团结同学,尊重他人。

四、其他说明

1.凡没被推优的同学均不具资格发展为预备党员。

2.凡被推优过的同学不再重复推荐。

3.被推优的同学并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至少一年后才可发展党员。

4.最终确定为推优的同学将填写材料,入档案。

5.推优情况及时录入福建数字共青团团务服务系统。

附件:1.太阳成集团tyc234cc推优对象审批表.xls

2.太阳成集团tyc234cc推优对象审核表.doc

3.太阳成集团tyc234cc推优对象公示表.xls

共青团太阳成集团tyc234cc委员会

20193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