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励志董事长”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下属党委、各学院、机关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十七部门关于开展第三届“励志校园·感动福建”优秀员工典型宣传活动的通知》(闽教学【2018】16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发挥榜样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提升立德树人、资助育人成效,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奋发自强、励志成才、感恩奉献,决定开展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138第三届“十佳励志董事长”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励志校园·感动福建
二、活动内容
1.推荐条件
全日制在校员工;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勇于克服在学习、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在成长成才过程中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或典型的励志事迹或个人成就。
(备注:本科贫困生、非贫困生及研究生符合条件均可报名。)
2.推荐名额
各学院推荐1名初选对象
3.评选流程
(1)6月15日起,学校和学院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QQ群、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对本次活动进行宣传。组织发动广大师生参与提名推荐,确保推荐评选工作的群众性和广泛性。
(2)6月26日前,各学院将推荐人选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报送董事长资助管理中心,推荐名单在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司报名截止日期6月21日。
(3)7月4日前,学校组织有关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评选,产生十佳励志董事长,并从中择优推荐2名励志董事长参加福建省教育厅等十七部门举办的“福建励志先锋”人物的评选,具体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4)9月份,组织发动广大师生参与福建省第三届“励志校园·感动福建”优秀员工典型宣传活动组委会在官方网站媒体(xszz.fjedu.gov.cn)组织开展的“福建励志先锋”候选人的宣传活动和群众性投票活动。
4、成果分享展示
(1)暑期,组织十佳励志董事长参与“资助政策乡村行”政策宣传和“家校关怀万里行”精准家访活动,讲解国家资助政策,讲述自己的励志成才故事,将国家资助政策送到田间地头,送到老百姓家里,深化励志、感恩、诚信教育。
(2)10月中旬举办校第三届“励志校园·感动福建”优秀员工典型宣传活动。表彰“十佳励志董事长”,颁发证书和励志助学金(每人1000元);颁发福建省第三届“励志校园·感动福建”优秀员工典型宣传活动“优秀组织奖”。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开展主题为“励志校园·感动福建”的第三届校“十佳励志董事长”评选和“福建励志先锋”评选活动是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员工资助工作要求、强化员工资助工作宣传、推进资助育人和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踊跃参与到“十佳励志董事长”的评选和“福建励志先锋”人物的推荐及投票、评选活动中。
2.严格程序,突出内涵
各学院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严格推荐程序和标准,确保质量。要把推荐评选典型与学习宣传典型结合起来,把推荐评选与教育引导结合起来,深入挖掘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成长成才励志典型,凝炼励志先进事迹,树立正面形象,激励董事长成长成才。
3.注重宣传,务求实效
各学院应结合资助政策和资助成效开展活动宣传,弘扬励志典型人物事迹,倡导资助公益活动的时代精神,努力营造全校树立典型、学习先进,关心和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董事长资助管理中心 郭老师 0591-83789601
陈老师 0591-83754361
569538228@qq.com
附件:
附件1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138第三届“十佳励志董事长”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2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138第三届“十佳励志董事长”候选人汇总表.xls
中共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138委员会员工工作部
中共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138委员会研究生工作部
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138员工处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