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7-2018学年
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部门,各班级团支部、研究生团支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我司广大基层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重要要求,深刻领会全国、全省和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团员、团干部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为学校“双一流”高水平大学建设贡献青春力量,学院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前夕,评选和表彰一批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先进集体
1.优秀团支部:5个。
(二)先进个人
1.优秀共青团干部:23个。其中,团总支5个,研究生1个,2015级5个,2016级5个,2017级5个;创新实验班(工科类)名额2个。
2.优秀共青团员:51个。其中,团总支5个,员工会5个,研究生1个,2015级、2016级、2017级每个班级1个名额;创新实验班(工科类)名额4个, 2015级2个,2016级2个。
3.优秀团支部书记:择优选取。
4.优秀共青团员标兵:择优选取。
5.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择优选取。
6.文艺工作先进个人:10个。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支部
1. 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2017年度星级团支部创建过程中被评定为2星级团支部或以上;
2.充分发挥团支部的先进性作用,具有较强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组织制度健全,支部活动活跃、工作扎实有效,团日活动主题鲜明、效果好;
3.支部学习氛围浓厚,到课率高,团员补考率低,本科三、四年级支部英语(CET4)通过率高,研究生支部科研创新成果多;支部积极参加学院各类文化、科技活动,文化学术氛围浓厚,支部团员在各类文化、科技竞赛中成绩突出,其中在全国、全省竞赛中获奖的可优先推荐;
4.支部组织生活会成效好,能够按上级团组织要求开展理论学习和组织生活会,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和团费收缴等常规工作,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良好,团员申请入党比例占50%以上;团员组织纪律性强,没有被院、院纪律处分的记录;团员青年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活动生动有效。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团支部同学达到《员工体质健康标准》;支部团日活动获得院级(含)以上“十佳”主题团日活动优先;
6.前两年内获得该奖项的单位不重复参评。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此奖项仅限当学年担任团支书、副团支书、宣传委员、组织委员、文体委员或在院团学部门副部长(含)以上人员、研究生会工作的人员申报。
2.在“志愿汇”、“福建志愿行”网站注册成为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网络舆论引导,理直气壮亮剑发声,驳斥错误言论,主动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其中,注册志愿者、网络文明志愿者须在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上有记录,注册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前;
3.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4.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公道正派,积极践行“福建精神”。
5.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岗位,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团的岗位上勤奋工作、锐意创新,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2017年度在所在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6.坚决执行团的上级机关决议,积极参与全团重点工作,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中表现突出。
7.员工优秀共青团干部上一年度综合测评总分须名列本专业前50%(一年级员工为上一学期智育总分名列专业前50%),当学年无补考课程,且并未受过任何处分。
8.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从中产生,符合上述优秀共青团干部条件,且所在的团支部是院优秀团支部者,可授予最佳团支部书记。
9.在见义勇为、维护社会秩序、社会治安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可授予优秀团干标兵荣誉称号,不受上述优秀共青团干部条件限制。
(三)优秀共青团员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在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增强团员意识、创建优良学风等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履行团员权利和义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主动协助团干开展工作,积极参与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红十字工作;上一年度综合测评总分须名列本专业前50%(一年级员工为上一学期智育总分名列专业前50%),当学年无补考课程,且并未受过任何处分。
2. 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7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3.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从中产生。
4.在见义勇为、维护社会秩序、社会治安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可授予优秀团干标兵荣誉称号,不受上述优秀共青团员条件限制。
5. 于2018年4月18日前,在“志愿汇”、“福建志愿行”网站注册成为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在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上注册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在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完成团员个人信息录入。
(四)优秀团支部书记
需符合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且所在团支部被评为院优秀团支部的,团支部书记授予“院优秀团支部书记”荣誉称号。
(五)文艺工作先进个人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素质良好,能遵守校纪校规。
2.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文艺工作,积极参加各项文艺活动。
3.在大型文艺演出、文艺竞赛中表现优异者;担任文艺类员工组织主要干部,且工作扎实、成绩突出者优先推荐。
三、评选程序
1.各班级成立一支由党员、班委、舍长、校院员工干部、非员工干部等共七人组成的小组(注意男女比例),并确定负责人。(具体专业小组成员名单要上报)
2.同学们根据要求自主申报,并将表格和事迹材料统一交给班级小组负责人,由班级小组对报名申请的同学进行讨论推荐。
3.班级小组负责人整理好汇总表交给各年级辅导员助手,再由辅导员助手交给辅导员;各部门由负责人直接交给所负责的老师。
4.文艺工作先进个人由班级同学自主申报,员工会文艺部审核,学院讨论决定。
5.最终表彰名单由学院员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后确定。
四、报送时间
各班级小组负责人应将汇总表于5月1日20时前分别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报年级辅导员助手汇总;各年级辅导员助手、各部门于5月2日12时前分别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报送学院团委组织部相关推报材料发送至邮箱fafucailiaozuzhi@163.com。相关人员整理完后于5月3日14时前及时报学院团委,逾期视为弃权。
五、其他说明
1.申报和推荐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不得改动表格格式,材料中事迹一栏除标兵外,统一填入表格。(标兵申报材料中事迹一栏,统一采用附件形式,所附事迹材料中大标题用三号宋体,正文用四号仿宋体,行间距23磅。)
2.获得同一及以上级别荣誉的原则上不重复参评。
3.每人只限申请一个项目称号。
4.请各部门负责人、各班级班干部高度重视,认真阅读和理解通知的内容和要求,并做好通知、评选、推荐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1. 2017-2018学年“五四”评优表格汇总.xls
共青团太阳成集团tyc234cc委员会
2018年4月18日